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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個人寫的唷
我真佩服自己
證明我有事沒事寫寫小說是對的呀,因為話會變的很多
也很會牽拖

貼一下自己寫的,我覺得我好做作

內容 (四)值得讓我們深思的幾個關鍵點

  從上面幾個內容整理出來,我們能知道主角其實只是一個單純喜歡踢球的大男孩,思考也相當簡單、單純,那就是「我喜歡踢球、所以我想踢球!」
  反過來省思,在現在社會中,有多少人能以自己的興趣當成自己的職業呢?又或者是,有多少人做著自己真正喜歡的工作呢?
  我想這是值得許多人去自我反省的一個問題。就像片中主角對自己從小到大的夢想貫徹一樣,我想現在已經很少人記得在自己小時候曾說過什麼話、曾下過什麼決心了。
  而也因為現在的生活環境誘惑太多,導致人的心無法專一。反觀主角雖然生活困苦,但是他逐步的踏實自己的夢,努力的活在每一個當下,生活的精采度卻比那些生活富有的人來的豐富多了。
  而在主角在團體中練球時,也可以讓人領悟到一個問題,那就是「團體」。由於主角在家鄉業餘足球隊時算是屬一屬二的好手,所以大家都會將球傳給他,而養成主角並不會把球傳給別人。
  這讓我想到,我們不論從小在家庭、學校,甚至長大出了社會,都是要在「團體」中生活的,所以必定要融入團體的一切,遵從他的遊戲規則跟認知團體對個人的定義。
  球隊領隊在糾正主角不把球完給隊友這個問題時,他把球丟的很遠,要主角跑去接;但主角跑不到路程的一半,便又將他召回來。他告訴主角:「球永遠跑的比你快,所以你要傳球。」
  他告訴主角,足球是個團體運動,不是個人表演秀。在球場上你要獲得是觀眾因為球隊而開心的鼓舞,不是對自己個人的愛慕。
  而在故事的最後,球隊也因為主角關鍵的一個傳球而獲得了勝利,這代表了主角開始去認知他是球隊的一員、是團體中的一顆小螺絲釘。
  比喻來說,人在社會中求生存也是一樣,不論在什麼單位服務都好,都是一樣過著團體的生活。要與人競爭、也要與人共同謀福存活下去。
  而這時候必然的就不能太過於將自己個人的私慾擺在第一,而是要提升自己的能力,遵照團體的準則,讓自己處在的環境更加的向上提高層次。
  再來就是詳細訴說了世代間隔的差異。以主角和他父親而言,我覺得他們兩個將世代間不同的人生態度做了精準的詮釋。
  一個是帶著全家大小,耗盡家產,非法移民至傳說中的美國,卻面臨三餐無以為繼又被另一伴抛棄。這是要何等堅毅的人,才能面對未來的人生。
  另一個是追隨自己的信仰,擁抱夢想,放下現實的考量,認真實踐得來不易的機會。面對父親壓迫自己已久的服從,在對吼中成了眼淚奪眶而出,不再是屈服,而是一句「That's your life, not mine !」
  主角跟父親對人生的態度,道盡了我們這一代與上一代對人生定義的不同。但其實不論主角或父親,都是沒有對與錯之分的,畢竟每個人對人生的定義都不同。任何人也不必活在被別人拘限的框框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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